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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球观速讯丨500元卖套房背后的真相……

2023-03-10 13:54:38 来源:中华网河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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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中心繁华地段

一室一厅57平方米房屋


(资料图)

500元价格售出

这不是“天方夜谭”

而是一起债权人

撤销权纠纷案中的真实情形

2

河南省临颍县法院审理查明

该案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

王某向张某

借款22万元逾期未还

张某诉至法院

经法院主持调解

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

后王某不履行调解协议

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

经张某提供线索

法院查出登记在王某名下的房产

已经以500元价格转让给第三人

再无其他任何可供执行财产

后张某再次将王某作为被告

购房人作为第三人诉至法院

要求撤销王某与购房人之间

转让房屋行为

3

法院审理认为

本案中案涉房产

登记面积57平方米

王某以500元价格转让给第三人

该价款明显属于不合理的低价

是一种非正常的交易

且第三人系王某的儿子

其明知其父负有未清偿债务的情况

该转让行为

导致张某的债权无法实现

故张某请求撤销该转让房屋的行为

于法有据、应予支持

依照《民法典》

第五百三十九条

“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

以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他人财产

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

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

债务人的相对人

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

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

撤销债务人的行为”等规定

法院判决撤销王某与购房人之间

转让房屋行为

4

该案债务人

“弄巧成拙”的深刻教训

告诉人们

履行法院生效判决、裁定

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

执行过程中

弄虚作假、投机取巧

通过各种手段隐匿或转移名下财产

导致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

给申请执行人造成较大损失的

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

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“拒执罪”

最终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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